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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委员团体签名主张“特办”重复提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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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委员通过调研,辛辛苦苦写了提案,承办单位情绪也很好,答复给予必定,但便是不办或不及时办,委员不得已第二年、第三年又提出。”在市政协委员、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眼中,重复提案渐渐的变成了政协参政议政作业中一种无法的现象。昨日,在政协全会分组评论现场,朱树英写下一份社情民意,主张对重复提案应“特办”,得到了现场社科组委员的团体签名。

  昨日下午是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第一次分组评论,评论的主题是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昨日上午刚刚作的《政协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作业情况的陈述》。

  会议开到一半,轮到市政协委员、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邹传纪讲话时,他说道:“朱树英委员刚写了一份关于提案作业主张,我看完觉得深有同感,我们也来听一听,我以为主张很好,会后我们是不是乐意团体签名,把这份主张提交上去?”

  在这份主张中,朱树英提出,现在政协的提案作业现已存在一个问题。“委员通过调研,辛辛苦苦写了提案,承办单位情绪也很好,答复给予必定,但便是不办或不及时办。”朱树英说,委员在不得已情况下第二年提出,乃至第三年再次提出相同的提案,“所以,提案中就有一个分类:重复提案,对此委员们都很有定见。”

  朱树英主张,在提案作业管理办法中添加一项准则,即对处理委员的重复提案规则特别程序,规划专门的程式。“让委员说明为何需求从头再次提出相同的提案,是根据何种考虑,有何理由。”朱树英以为,“作为承办单位也要进行答疑,要清晰回答对原提案是什么情绪,如果是认可的,为啥不办,是不能办仍是不想办?”

  邹传纪现场宣扬了朱树英的主张,话音刚落,就博得了现场社科组委员的一片掌声,不少委员表明,将在这份社情民意上团体签名,期望能够削减这类一直未得到处理的“重复提案”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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